山西氣體廠家對于廢氣處理,不管采用哪種方法,從安全的角度出發(fā),必須注意以下幾點:
山西永固氣體要根據(jù)各種氣體的不同性質,進行分類處理。
1.可燃氣體的處理
(1)可燃氣體的排放,如果排放量較大,應選擇盡可能人少的地方,注意周圍禁止明火,并備有相應的滅火器、砂子和水;
(2)排放鋼瓶中的可燃氣體,工作人員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進行操作,以防氣體噴出傷人;
(3)采用燃燒法處理時,應安裝減壓閥,控制可燃氣體的速度,盡量使氣體慢慢放出使之在燃燒裝置內充分燃燒掉。
2.毒性氣體的處理
(1)處理毒性氣體的工作人員,必須戴防毒面具、手套等勞保護具,與處理工作無關的人員,禁止進入毒氣處理區(qū);
(2)向大氣中直接排放少量毒性氣體,必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后,選擇盡量偏僻的地方進行,控制排出口的濃度,應稀釋到允許排放濃度以下;
(3)毒性氣體處理中采用的吸收劑和吸附劑,應確保其有效性方可使用。
通常,太原標準氣體的使用有效期是根據(jù)穩(wěn)定性試驗結果來加以確定的。有效期是指濃度變化率不超過規(guī)定指標的時間間隔。鋼瓶標準氣體濃度很低時,其濃度變化較大,因此從穩(wěn)定性的現(xiàn)點來看,組分氣體濃度越高越穩(wěn)定。高壓鋼瓶標準氣體的濃度即使在5×10-5以上,鋼瓶中的組分氣體仍在發(fā)生變化,所以一般把能夠保證標準值的有效期定為半年至一年。
如果有些準氣體已超過有效期,但容器中的殘壓在8MPa(80atm)以上時可以再次測定,確定值后繼續(xù)使用。山西永固氣體隨著用戶消耗標準氣體而殘壓變化時,被吸附在容器內壁上的各種成分氣體便解吸下來,使?jié)舛戎蛋l(fā)生變化。一般規(guī)定,高壓鋼瓶標準氣體的殘壓低于1MPa(l0atm)時,停止使用。不推薦對過期的氣體標準物質重新檢驗定值以后使用。因為定值方法還是稱量法準,檢驗定值的量值來源還是稱量法的標準物質,當然沒有直接稱量法的量值準 確可靠。
目前國內氣瓶制造及內壁處理工藝與國外仍有較大差距,為了提高標準氣體的穩(wěn)定性,對某些低濃度高活性組分(如H2S,Cl2 NO NO2等)標準氣體建議采用國外進口瓶進行配制。